各有關學院:
為確保我校學位授予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學校有關文件規(guī)定,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實各項工作,及時將通知傳達至本單位導師、學位申請人員。
一、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據(jù)校第十一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的決議,自2015年起,我校博士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委托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組織專家評審。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要求送審學位論文在3月29日前由學校統(tǒng)一提交。現(xiàn)將具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序號 |
工作內(nèi)容 |
完成者 |
學院送交 校學位辦材料 |
完成時間 |
1 |
個人申請 |
1. 3月14日前,博士學位申請人(含留學生)登錄湖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學生服務系統(tǒng)”提出答辯申請,填寫相關信息(部分在系統(tǒng)中還未填寫開題申請的申請人,請先在系統(tǒng)中提交開題申請并錄入開題結(jié)果,所在學院分別審核通過后才可以提出答辯申請,具體操作可查閱附件14)。2014級博士學位申請人的學分、科研成果等應達到《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修訂)》[校研字2014(22)號]要求。 2.申請人填寫《湖北大學博士學位申請書》(以下簡稱“《學位申請書》”)(附件4); 3.申請人向?qū)W院提交《學位申請書》,并按照學校、學院有關規(guī)定,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將于院學位評定分委會召前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用稿通知等正式證明材料原件。 |
申請人、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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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前 |
2 |
學院審核 |
1.審核系統(tǒng)中申請人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確認; 2.審核申請人學分完成情況; 3.審核申請人的《學位申請書》以及相關材料; 4. 匯總提交申請人的相關材料; 5. 申請人科研成果匯總表(包含發(fā)表論文題目、期刊名稱、期刊等級、發(fā)表時間、論文字數(shù)等,學院簽字蓋章)。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1.《湖北大學博士學位申請書》(一式兩份) 2.申請人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匯總表(SCI論文必須提供檢索報告)。 |
3月21日前 |
3 |
研究生院審核 |
1.學籍辦、培養(yǎng)辦、思政辦審核申請人學籍、課程成績、已修學分以及學費繳納情況; 2.校學位辦審查申請人科研成果; 3.關閉“學生服務系統(tǒng)”中的答辯申請功能。 |
研究生院學籍辦、培養(yǎng)辦、思政辦和校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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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前 |
4 |
組織博士學位論文“雙盲評審” |
1.學院送交申請人員學位論文電子版; 2.校學位辦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tǒng)”檢測上述學位論文; 3.校學位辦向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提交送審博士學位論文。 |
申請人及其導師、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博士學位論文電子版 |
3月29日前 |
5 |
學位論文答辯 |
1.學院領取《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也可網(wǎng)上下載后直接A4雙面打印使用); 2.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 3.學院研究生秘書集中領取《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書》(盲評結(jié)果)、《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4.學院組織開展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
申請人、導師、學位點負責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1.《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一式兩份) 2.論文答辯表決票 3.《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一式兩份) |
5月23日前 |
6 |
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
1學院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tǒng)”對通過答辯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進行檢測; 2.學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點擊查看詳細內(nèi)容)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3.學院向校學位辦報送《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jié)果及處理意見匯總表》(附件9); 4.校學位辦對學院檢測過程及處理結(jié)果進行審核。 |
申請人、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jié)果及處理意見匯總表》(附件9) |
院學位分委員會會議召開前一天 |
7 |
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 |
1.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評議,表決通過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名單; 2.學院研究生秘書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教師服務)”,按時完成學位授予基本信息的錄入工作,并在系統(tǒng)中生成下載并打印《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 3.學院向校學位辦報送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jié)報告。 |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1.《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學生服務系統(tǒng)”中生成下載) 2. 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jié)報告 3.《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jié)果審核意見表》(附件10) |
6月2日前 |
8 |
整理、報送學位檔案材料 |
學院報送學位申請、論文答辯、學位評定等檔案材料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按照《學院報送學位工作材料清單》(附件12)整理匯總后交校學位辦(請學院將所交材料按學生學號由小到大升序排列) |
6月6日前 |
9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校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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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暫定) |
10 |
學位檔案歸檔 |
整理學位獲得者學位檔案并完成歸檔工作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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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
11 |
學位獲得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 |
學位獲得者登錄“學生服務系統(tǒng)”的“學位授予數(shù)據(jù)核對”,補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并確認(該信息為打印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shù)據(jù),確認后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 |
學位獲得者、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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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據(jù)校第十二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的決議,自2017年起,由學校抽取的參加“雙盲評審”的碩士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比例不低于60%。 現(xiàn)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序號 |
工作內(nèi)容 |
完成者 |
學院送交 校學位辦材料 |
完成時間 |
1 |
個人申請 |
1.3月21日前,碩士學位申請人(含留學生)登錄湖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學生服務系統(tǒng)”(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學生服務”)提出答辯申請,并準確填寫相關信息(部分在系統(tǒng)中還未填寫開題申請的申請人,請先在系統(tǒng)中提交開題申請及開題結(jié)果錄入,所在學院分別審核通過后才可以提出答辯申請,具體操作可查閱附件14); 2.申請人填寫《湖北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書》(以下簡稱“《學位申請書》”)(附件4); 3.申請人向?qū)W院提交《學位申請書》,并按照學校、學院有關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
申請人、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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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前 |
2 |
學院審核 |
1.對申請人的《學位申請書》以及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備查); 2.審核系統(tǒng)中申請學位人員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確認; 3.學院提前審核學生的學分完成情況,完成所有課程成績的錄入(含留學生)。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湖北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書》(一式兩份) |
3月28日前 |
3 |
研究生院審核 |
1.學籍辦、培養(yǎng)辦、專業(yè)學位辦、思政辦審核申請人學籍、課程成績、已修學分以及學費繳納情況; 2.校學位辦抽查申請人的科研成果、全國英語六級水平考試成績等; 3.關閉“學生服務系統(tǒng)”中的答辯申請功能。 |
研究生院學籍辦、培養(yǎng)辦、專業(yè)學位辦、思政辦和校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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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前 |
4 |
組織碩士學位論文“雙盲評審” |
在“學生服務系統(tǒng)”中隨機抽取“雙盲評審”名單并公布。 |
校學位辦、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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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
1.學院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tǒng)”檢測上述學位論文 2.學院送交參加“雙盲評閱”的碩士學位論文紙質(zhì)版及電子版; 3.校學位辦送審通過檢測的碩士學位論文。 |
申請人及其導師、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碩士學位論文紙質(zhì)版(全日制一式兩份、非全日制一式三份)及電子版 |
4月11日前 |
5 |
學院組織答辯前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
學院使用中國知網(wǎng)“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tǒng)”對申請答辯人員的學位論文進行檢測。 |
申請人及其導師、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學位論文電子版 |
學位論文答辯前 |
6 |
學位論文評閱 |
1.學院領取《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均可網(wǎng)上下載后A4雙面打印使用); 2.學院聘請同行專家評閱碩士學位論文; 3.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學位論文評閱通過人員的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 |
申請人、導師、學位點負責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1.《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碩士:全日制2份,非全日制3份) 2.《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一式兩份) 3.論文答辯表決票 4.《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一式兩份) |
5月23日前 |
學位論文答辯 |
4.學院研究生秘書集中領取《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5.學院組織開展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
7 |
學院完成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
1.學院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tǒng)”完成對通過答辯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的檢測工作; 2.學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點擊查看詳細內(nèi)容)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3.學院向校學位辦報送《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jié)果及處理意見匯總表》(附件9); 4.校學位辦對學院檢測過程及處理結(jié)果進行審核。 |
申請人、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jié)果及處理意見匯總表》(附件9) |
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會議召開前一天 |
8 |
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 |
1.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評議,表決通過建議授予學位人員名單,并評選出校級優(yōu)秀學位論文; 2.學院研究生秘書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教師服務)”,按時完成學位授予基本信息的錄入工作,務必做到準確無誤;并在系統(tǒng)中生成下載并打印《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 3.學院向校學位辦報送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jié)報告 |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1.《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學生服務系統(tǒng)”中生成下載) 2.《湖北大學優(yōu)秀學位論文申報表》(附件11) 3. 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jié)報告 4.《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jié)果審核意見表》(附件10) |
6月2日前 |
9 |
整理、報送學位檔案材料 |
學院報送學位申請、論文答辯、學位評定等檔案材料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按照《學院報送學位工作材料清單》(附件12)整理匯總后交校學位辦(請學院將所交材料按學生學號由小到大升序排序) |
6月6日前 |
10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校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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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暫定) |
11 |
學位檔案歸檔 |
整理學位獲得者學位檔案并完成歸檔工作 |
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校學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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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
12 |
學位獲得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領取學位證書 |
學位獲得者登錄“學生服務系統(tǒng)”的“學位授予數(shù)據(jù)核對”,補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并確認(該信息為打印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shù)據(jù),確認后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 學位獲得者到學院領取學位證書。 |
學位獲得者、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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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要求
1、請各有關學院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修訂)》、《關于修訂授予博士學位的科研要求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2、經(jīng)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十一屆二次會議決定,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必須達到學校規(guī)定要求,才可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3、在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前,校學位辦及各學院將對學位論文紙質(zhì)版定稿、提交檢測的電子版學位論文和存檔的電子版學位論文進行抽查核對,如發(fā)現(xiàn)不一致,將不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該學位論文作者重新申請學位。
四、其他事項
1、本學期申請博士學位人員應于2016年5月30日前,申請碩士學位人員應于2016年11月30日前通過開題,并向所在學院提交了開題報告(開題報告格式見附件15)。
2、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需要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點擊打開) 上申請學位并完成答辯和學位授予。請本人于3月28日-4月6日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含身份證、本科學歷證、學士學位證、外語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合格證、課程進修班結(jié)業(yè)證)、在學期間發(fā)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按照規(guī)定到校學位辦進行資格審查等有關工作,通過完成后方可組織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
3、學位獲得者提交檢測和存檔的學位論文紙質(zhì)版須按照《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guī)范》(附件2)及《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印制裝訂要求》(附件3)的有關 規(guī)定撰寫、排版及裝訂。提交的紙質(zhì)版與電子版要保持一致,電子版需按照“學院代碼_專業(yè)代碼_專業(yè)名稱_學號_作者姓名”格式命名(“學院代碼、專業(yè)代 碼”見附件13)。
4、為保證學位授予信息準確完整上報國務院學位辦,所有申請人員必須登錄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學生服務系統(tǒng)”(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學生服務>)的“學位授予數(shù)據(jù)核對”,真實、完整、準確地填寫有關信息,該信息為打印學位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shù)據(jù),確認后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
5、所有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須向所在學院提交2張個人證件照片,照片為小2寸(3.3*4.8cm)藍底彩色照片。
6、《湖北大學學位論文撰寫規(guī)范》(附件2)以及《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書》(附件6)、《學位論文使用授權(quán)書》(附件8)已分別于2015和2012年進行了修訂,請各學院通知申請人務必在該通知附件中下載使用最新修訂的版本。導師及申請人在學位論文使用授權(quán)書簽名。
7、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位評定會議務必在6月2日前召開,同時學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員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教師服務)”,錄入論文答辯、學位授予有關信息,并交學位工作總結(jié)報告。
8、學院提交“雙盲評審”的論文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之前,超過時間,一切責任將由學院自負。
附件:
1、《關于印發(fā)<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修訂)>的通知》(校研字〔2014〕22號)
2、《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guī)范》(點擊下載)
[理科博士學位論文模板、文科博士學位論文模板]
[理科碩士學位論文模板、文科碩士學位論文模板]
3、《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印制裝訂要求》(點擊下載)
4、博士學位申請書(點擊下載)、碩士學位申請書(點擊下載)
5、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自評表(點擊下載)
6、湖北大學學術學位碩士、專業(yè)學位碩士論文評閱書(點擊下載)
7、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點擊下載)
8、學位論文使用授權(quán)書(點擊下載)
9、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jié)果及處理意見匯總表(點擊下載)
10、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jié)果審核意見表(點擊下載)
11、湖北大學優(yōu)秀學位論文申報表(點擊下載)
12、學院報送學位工作材料清單(點擊下載)
13、學院代碼、專業(yè)代碼列表(點擊下載)
14、學生提交答辯申請幫助文檔(點擊打開)
15、開題報告格式(點擊下載)